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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解读
独生子女和少数民族结婚可不可以要二胎?

发布日期:[2014-05-29]   来源:48-365365

独生子女和少数民族结婚可不可以要二胎?

答:不可以。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对我省的生育政策作出了规定,即“鼓励公民晚婚晚育、少生优生,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;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,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”。《条例》规定了15种可以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,只有符合其中之一,经夫妻双方申请,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,方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。在《条例》规定的15种情况中,“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”和“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”两种情况均可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,但是没有“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,另一方为少数民族”的情形,所以该种情况不符合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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